专车纳入管理 出租车改革新规征求意见发表时间:2015年10月14日
10月10日下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出租车改革方案及专车管理办法终于浮出水面——交通运输部正式对外公布了酝酿已久的《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未来专车将归入到出租车的管理范畴,未来出租车将分为巡游车和预约车,同时意见稿还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等作出规定。 《指导意见》将“专车”等新业态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将出租汽车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新老业态共存的多样化服务体系,实行分类管理、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其中,巡游出租汽车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也可提供预约运营服务;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巡游揽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 这意味着,我国商业用车市场上存在的专车、快车、顺风车以及打车软件等的运行和管理,均将有法可依。《指导意见》还明确,要推动出租汽车燃油补贴制度改革,在保证驾驶员合理收益的情况下,政府通过取消或减免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和指导企业建立合理收益分配机制等综合措施,逐步取消出租汽车燃油补贴,促进出租汽车回归合理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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