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2月15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不调整发表时间:2016年02月17日
2月15日下午,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称,因国际市场原油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暂不作调整。这也是继1月27日之后,2016年第二次因国际原油价格低于下限而宣布不作调整。 在1月13日,国家发改委曾发布了有关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的通知。通知决定,设定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控下限(每桶40美元),建立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关于调控限制,新机制的调控上限为每桶130美元,下限为每桶40美元,即当国际市场油价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提或少提;低于4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降低;在40美元-130美元之间运行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正常调整,该涨就涨,该降就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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